诉前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案件立案前,依据一方当事人申请或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鉴定机构对确需鉴定证明的待证事实等相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的过程,从而有利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便利当事人确定诉讼请求,评估诉讼风险。“诉前司法鉴定”与“诉中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诉前”还是“诉中”?一字之差,体现的是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商城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借助诉前鉴定程序,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指引,不断为基层诉源治理积累经验。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相比较,优势也较为明显。
一是加快了解纷进程。通过诉前鉴定,当事人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关键事实、争议焦点有了专业性的意见参考,提高了当事人化解矛盾的可预见性和可接受性,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是降低了诉讼成本。诉前鉴定有效破解了因起诉时损失无法确定或事实真伪不明导致前期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的瓶颈,有助于当事人评估诉讼风险,避免因错误认识、盲目诉讼产生的诉累和诉讼成本,为及时化解矛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提高了审判效率。诉前鉴定统一集约化办理,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解决了办案过程中办理鉴定案件导致程序启动慢、鉴定周期长等低效率问题,提高案件繁简分流质量。诉前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的案件,也可以通过诉前鉴定意见固定无争议的事实,为后续案件的精准审理打下基础。
商城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利用诉前鉴定整个过程公开、透明、高效的特点,积极开展诉前鉴定,2022年1月1日以来,诉前委托鉴定案件211件,接收调解案件258件,调解成功160件,调解成功率62%,调解成功转司法确认128件,切实提高了案件的调处率,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有效缩短案件审理时限,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定纷止争,达到了节约诉讼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商城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持续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委托鉴定工作,助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